苏梅生活时间线
苏梅生活时间线
(1)1928年5月21日未时出生于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文明铺
(2)1930-1940年代,父母双亡
(3)1940年左右 – 与弟弟妹妹一起被姑母领养
(4)1946年 – 与丈夫在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文明铺结婚
(5)1947年 – 产下第一胎(女儿)
(6)长女死亡(因没有照顾经验,致其在棉被里被闷死)
(7)1948年 – 产下第二胎(儿子)
(8)1949年 – 产下第三胎(女儿)
(9)1950年 – 丈夫考上广西大学读书,独自携儿子女儿迁往广西桂林租屋居住
–大弟弟考入军校读书,两年后派往朝鲜战场
-堂弟因抗美援朝征兵喊错口号被捕,精神病发,送去劳改
(10)1953年 -佝偻病女儿(第三孩)在4岁时被二嫂带回湖南,后死亡,原因不明
(11)1954年 – 丈夫毕业后留校任教,苏梅携儿子前往桂林雁山同住
(12)1956年 – 产下第四胎(女儿)
(13)1958年 – 随丈夫举家迁往南宁,居住在广西农学院教学实验农场
(14)1959年 – 产下第五胎(女儿)
(15)1961年 – 产下第六胎(女儿)
(16)1962年 – 产下第七胎(儿子)
(17)1962年 – 做结扎手术
(18)1963年 – 因产后抑郁时常自言自语,开始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安定类药物
(19)1966年6月 – 文化大革命开始,丈夫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,遭抄家、游街示众和批斗苏梅撕去遮蔽住所门窗的大字报,各个派别群起攻之,军代表下令,被公安局以“反革命罪”带走,关押在南宁拘留所。在拘留所里精神病彻底爆发,绝食、砸东西
(20)1966年12月 – 被大儿子从拘留所带出,坐火车送至湖南长沙湘雅医院精神科治疗,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,因为家庭成分为地主被拒绝住院。
(21)1967年1月 – 在湘雅医院接受门诊电击治疗一个月后,被大儿子从长沙送往祁阳文明铺二弟家里疗养(规定只能遣返原籍)
(22)1968年8月 – 大儿子带着两妹妹和一个弟弟,陪同苏梅从湖南老家返回南宁,病情缓和
(23)1968年底 – 精神病再次发作,二女儿陪同在广西中医院附属医院治疗
(24)1970年–为控制精神病病情,全家从广西农学院校内搬至校外生活,1982年后又搬回广西农学院
(25)1970年之后十多年,苏梅在广西南宁多次精神病发入院
(26)1987年- 随家人乘坐大卡车,携带全家家具从广西南宁经广东徐闻港过海,迁移至海南海口,居住在省府大院独栋小院内
(27)1990年- 丈夫提出离婚再娶,法院判決离婚
(28)1990年-在海南海口安宁医院住院治疗(药物治疗加电击治疗)
(29)1991-1993年搬去和小女儿同住,住在小女儿于海南省科技厅内宿舍楼中
(30)1990年 – 苏梅被安置在海南省府大院住宅区宿舍独自生活。在此之后,不断离家走失,被儿女寻回
(31)2006年 – 苏梅行走中摔倒,盆骨受伤无法恢复以致病情加重,不能下床,生活不能自理,大女儿陪护同住,之后拒绝进食,入院打营养针
(32)2010年1月13日 – 苏梅突然说:“我要上天了”,并且嘱咐女儿通知前夫过来看她(女儿没通知)
(33)2010年1月14日 – 苏梅岁去世,咽气时,眼角有一滴眼泪,终年82岁
